关于郑州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20421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MB1821951/2022-00101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2-11-08
  • 发布日期:2022-11-08
  • 关于郑州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20421号提案的回复

    王同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我局将紧紧围绕与旅游市场有关的“吃、住、行、购、游”五大元素,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停车场及旅行社等经营者全面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切实规范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开展宣传告诫。以规范景区价费公示为切入点,按“规范先行,示范引领”的思路,深入旅游服务行业积极宣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礼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加强监督检查。紧盯相关服务行业价格和收费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为重点场所,以旅游景点、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等涉旅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物价收费执法检查;对“天价住宿”“天价餐饮”收费乱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落实明码标价。认真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行为,要求景区、餐饮、住宿、购物、娱乐项目、停车收费等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畅通投诉渠道。畅通12315举报电话系统,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各类媒体作用,认真受理每一起旅游价格的问题,维护群众价格权益,为我市旅游发展创造优良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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