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汤震及王永汉、段大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激励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是挽救垂危生命、弘扬人间大爱、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对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负责全市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缅怀纪念、救助激励工作,多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有:设专人负责和亲属保持联系;清明、重阳等节日固定开展关爱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红十字生命接力”专项关爱活动,为100户困难捐献者家庭提供每户2000元的人道关爱慰问金;对突发意外或疾病的困难捐献者亲属进行紧急人道救助等。多年来持续加强对城市地铁、公交等社会平台的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广告宣传力度。近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23万余元,专项用于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激励工作,助力郑州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这些工作相比捐赠者亲属所做的贡献微不足道,尤其近年来我市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数量增多,特困及孤儿寡老家庭人文关怀缺失,针对他们的优抚工作还很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您在提案中给了我们一些很好的建议。您提出的“建立合理的捐献激励机制”建议对于感召和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这项崇高事业中来有着重要意义。在以后工作中,我会还会继续与财政、民政、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会商,力争出台建立能体现人文关怀的合理捐献激励机制。
感谢您对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