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章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我市企业科技创新的现状,并对如何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该项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市企业科技创新已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不断优化完善郑州市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围绕创新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引进 、科技金融等方面,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好2019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发〔2019〕4号)及配套政策,同时不断进行优化完善,2021年度,相继修订出台《郑州市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郑政办〔2021〕31号)、《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郑政办〔2021〕45号)、《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郑办〔2021〕6号),2023年2月,印发《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等文件,形成了系统完备,与时俱进,支撑有力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二)郑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主要内容。围绕创新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等方面,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一是《郑州市激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开展企业研发费用补助,依据企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给予最高 1000万元的补助,支持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二是《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对市政府签约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总额最高1亿元的运行经费支持,对企事业单位等出资组建,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资格补助;三是《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对引进的高端创业团队、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四是《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高 100万元的贷款利息补助;五是《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 对企业引进的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科技惠企资金直达企业,2022年5月底,市科技局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实现科技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单位),资金总额7.9亿元,惠及企业数量4052家。重点围绕创新主体培育,加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补、重大科技专项、科技金融等措施全方位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扶持力度。资金的直达兑付,将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对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强化科技体制改革。紧盯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创新。根据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等文件,进一步研究制定科研经费管理、成果收益分配、人才服务保障、科技金融支撑等重点改革细则,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激发市场创新创造活力。
(二)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抓好大学科技园 孵化器 小微企业园 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载体。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不断壮大高企后备库。加强政策宣讲,精准培训,强化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各种配套政策,提升高企服务水平。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
(三)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鼓励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郑科贷”业务,对合作金融机构本金部分的实际损失,给予一定的损失补偿。加强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项贷款增信服务。建立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加强与知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郑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实现资金链、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四位一体的有机结合等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2023年4月2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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