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外经办时间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23)340 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MB1532308/2023-00029
  •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外经办时间
  • 成文日期:2023-04-15
  • 发布日期:2023-04-28
  • 关于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外经办时间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23)340 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耿明燕代 表:

    您提出的关于 “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外经办时间”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 省 医保信息平台 运 行规则和郑州 市 医保经办业务 标准,经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受理时间进行调整。《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调整全市医保 经办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郑医保 中心 2023〕8   号 )要求: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将全市医保经 办线下服务和网上经办的业 务 受理时间统一调整为 每月 1   日至 25   日, 市医保中心各科室 、驻市 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专区、各区县 (市)医保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各类“郑州医疗保障服 务站 ”均应严格按此要求受理业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同时,通知还对双休日便民服务、优化延伸服务和统一医保 标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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