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抽查计划 > <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 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 5 月 25 日


附件 1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计划

附件 2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事项清单

附件 1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时间

抽查 方式

抽查 内容 及要求

1

公租房秩序 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2 年第 11 号)

 

区建设局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不低于 50%

1 次 / 半年

1 至 12 月

现场 检查

1. 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 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 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 6 个月闲置公租房。


附件 2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 查对象

抽 查内容

事项类别

抽查 方式

抽查 依据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1

公租房秩序 检查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1. 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 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 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 6 个月闲置公租房。

一般 检查 事项

现场 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2 年第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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