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抽查计划 > <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 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 5 月 25 日
附件 1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计划
附件 2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事项清单
附件 1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 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时间 | 抽查 方式 | 抽查 内容 及要求 |
1 | 公租房秩序 检查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2 年第 11 号)
| 区建设局 |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 不低于 50% | 1 次 / 半年 | 1 至 12 月 | 现场 检查 | 1. 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 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 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 6 个月闲置公租房。 |
附件 2
建设局 2023 年度公租房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抽查 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 查对象 | 抽 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抽查 方式 | 抽查 依据 |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
1 | 公租房秩序 检查 |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 1. 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 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 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 6 个月闲置公租房。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现场 检查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2 年第 11 号)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