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航空港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要求,请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kjt.henan.gov.cn/2023/06-02/2754910.html查询。

二、材料报送

1.第一批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8:00,第二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航空港区科技工信局科技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航空港区科技工信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

三、其他要求

1.拟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须于6月23日前将入库培育企业名单(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航空港区科技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2.入库专家名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须于6月26日前报送至航空港区科技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航空港区科技工信局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新港大道297号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裙楼217房间

咨询电话:86199899

工作邮箱:kejich@dingtalk.com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907273

省财政厅税政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805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联系电话:0371-81906127

(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负责此通知内相关材料的受理、申报网络系统问题的解答等。

材料受理咨询电话:0371-69151867、69151869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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