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23〕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赛安排
根据省工信厅要求,我市拟于9月上旬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郑州市分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赛将决出企业组前6强、创客组前4强,并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
二、参赛条件和报名
(一)企业组
1.在郑州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参赛报名
按照省工信厅要求,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进入第八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smeha.cn,技术支持电话:0371-65509929。往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资金奖励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赛事。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组织鼓励本地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动员入驻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积极组织动员各类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其中,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项目不少于1个,具体情况由各地工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
(二)分赛通过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推荐项目。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赛的,取消名次和推荐资格。
(三)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于8月31日上报附件1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新科邮箱:xtzdc511@163.com。
联系方式:李晓亮 89895244
刘 林 67171612
附件:第八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项目汇总表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