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组织人社局、发改统计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建设局、科技工信局、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3〕3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项目申报时间节点为2021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规定,通知行业领域内的企业积极开展奖补资金申报。

(二)严格程序。请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与审核具体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第十一条,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及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统计表(详见附件2)、引进利用保险资金统计表(详见附件3)、企业上市挂牌统计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区金融办,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至邮箱(gqjrbybc@163.com),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符合《通知》要求。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三、联系方式

地址: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1217室

联系电话:86190109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3〕36号

2.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统计表

3.引进利用保险资金统计表

4.企业上市挂牌统计表

2023年8月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