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代管资金的管理办法

  • 索引号:005252266/2023-00213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代管资金管理办法
  • 成文日期:2023-10-20
  • 发布日期:2023-10-20
  •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代管资金的管理办法

    为优化代管资金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局属单位代管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此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再次明确代管资金管理内容

    (一)代管资金对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消其实有账户的财政全额预算供给单位,财政差额预算供给单位不在代管对象范畴。

    (二)代管资金范围。收到的除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不应纳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代管资金管理原则。“三不改变”,即不改变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改变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

    (四)代管资金按资金性质。分为收入类代管资金和往来类代管资金。

    收入类代管资金主要是指除法定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外,局属单位在日常经济管理活动中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要求纳入收入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奖励性收入款项、行业专项收入款项、经营收入款项等。

    往来类代管资金主要是指局属单位在日常经济管理活动中取得的属于本单位的暂收、代收和内部往来结算资金。主要包括:暂收款项,代收款项,局属单位之间、局属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收入的款项。

    二、规范代管资金缴入流程

    局属单位代管资金一律通过河南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财政专户。缴款的具体程序:

    1.局属单位根据其需要上缴资金性质,填写《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见附件)。

    2.局属单位依据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审核《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后的意见,通过河南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打印《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前往银行缴款并取得确认码,再通过河南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打印正式票据。

    三、优化代管资金使用审核流程

    (一)以前年度代管资金管理

    年初市财政局国库处负责与局属单位对账,将核对后的以往年度滚存结余代管资金录入局属单位待分指标,明细到具体局属单位、结余科目。年中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根据具体用款单位填写的《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待分指标申请表》(见附件),审核后分配待分指标。

    (二)本年度代管资金管理

    1.编制年度预算的代管资金

    局属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能掌握本单位当年代管资金收缴规模的,可将当年用款需求编入部门预算。原则上收入类代管资金一律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组织落实,参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执行。编入部门预算的代管资金,由市财政局预算处导入处室待分指标,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根据《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和河南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查询结果分配指标。

    2.未编制年度预算的代管资金

    局属单位在年度内收缴的代管资金,需要在本年申请使用又未编制预算的,局属单位通过追加程序申请使用。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根据《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和河南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查询结果,增添相关指标要素后导入预算执行系统,形成正式指标。

    四、需要注意事项

    1.市财政局国库处负责代管资金的核算,年初上年度代管资金结余指标导入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负责审批下达代管资金指标,代管资金缴入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财政要求等相关工作;局属单位是财政代管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对代管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按资金用途及时、真实和完整的核算财政代管资金经济业务,及时与财政部门对账。

    2.《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待分指标申请表》用于以前年度代管资金的使用;《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用于本年度代管资金的缴入、查询和生成正式指标的依据。局属单位缴入的代管资金时,如未上报《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的,代管资金一律不准使用。

    3.对于本年度代管资金使用,原则上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每月月初实施指标的导入或分配。确需在月度内进行资金支付的事项,由局属单位单独向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申请使用。

    4.对于代管资金,增添相关指标要素中的预算项目按照代管资金性质录入,功能科目按照局属单位主科目录入,政府经济科目按照科目要求和资金用途录入。

    附件
  • 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待分指标申请表.doc
  • 郑州市市级代管资金缴入财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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