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4-02-02 郑州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我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4年2月1日 标签: 上一篇: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阀门之乡(河南·荥阳)首届阀门展销会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