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索引号:005252362/2024-00085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4-02-09
  • 发布日期:2024-02-09
  • 关于对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关于郑州市水利局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日期

    环评批复意见

    1

    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02 4 年 2 月 9 日

    郑 -金环建报告表〔202 4 〕 3 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0371-86000689 、 0371-60130920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 450000 )

    附件
  • 郑金环建[2024]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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