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2020〕18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对《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科规〔2017〕5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科规〔2017〕10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2024年3月29日

附  件: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目录

文号

1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科规〔 2017 〕 5 号

2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科规〔 2017 〕 10 号

3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科〔 2017 〕 72 号

4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科规〔 2018 〕 4 号

5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019-2022 年)的通知》

郑科规〔 2019 〕 3 号

6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制造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2020-2022) 的通知》

郑科规〔 2020 〕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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