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 (豫财农综〔2024〕4号)
中牟县112万元、巩义市453万元、荥阳市118万元、新密市514万元、新郑市130万元、登封市573万元、航空港区118万元。
2.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4〕4号)
中牟县99万元、巩义市395万元、荥阳市104万元、新密市449万元、新郑市113万元、登封市500万元、航空港区103万元。
以上中央资金共计2018万元,省级资金共计1763万元,合计3781万元。
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 2 4 年中央 和 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 分配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
合计 | 3781 | 2018 | 1763 | |
中牟县 | 211 | 112 | 99 | |
巩义市 | 848 | 453 | 395 | |
荥阳市 | 222 | 118 | 104 | |
新 密 市 | 963 | 514 | 449 | |
新郑市 | 243 | 130 | 113 | |
登封市 | 1 073 | 573 | 500 | |
航空港区 | 221 | 118 | 103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 67180636
郑州市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 70720
20 2 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