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市级医院科研建设支持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62号 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274/2024-00125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4-09-20
  • 发布日期:2024-09-20
  • 关于加大对市级医院科研建设支持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62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晓曼委员: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市级医院科研建设支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的建议。科研平台建设是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一环。市卫健委坚持以打造医学创新高峰为目标,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研平台的数量和质量。目前,全市卫生系统共获批2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博士后工作站、8个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引领我市科研水平整体提升,市卫健委拟建立科研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以有效整合各医院的优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医疗人才的培养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同时在医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拟构建市级智能多模态专病数据科研创新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数据整合带来的价值,深化临床医学研究的内涵,实现临床数据向科研成果的高效转化,促进医疗领域的全面创新发展。2024年6月省卫健委征求《河南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市卫健委综合市属医院多方意见,在“抓好高能级平台创建”方面建议,建议能够增设专业领域和研究中心名额,加强研究中心建设,积极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争取创建高能级科研平台的机会。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资金支持”的建议。2023年2月,市财政局与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出台《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专门面向基础研究能力强、研发投入力度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设立了协同创新专项,该专项由项目单位自主选题、自主管理、自主验收的方式,利用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经市科技局立项纳入重大项目序列,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2023年6月,市财政局联合市科学技术局出台《郑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细则》,对包含医疗机构在内的事业单位给予研发投入补助,支持资金由医疗机构等单位采取自由选题、自行组织、自主管理方式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设立科研课题或人才项目等方式对市级医疗机构科研创新给予直接资金支持,一方面强化政府部门间政策协同,调整完善科技研发投入支持政策,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重点支持市级医疗机构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细化科研产出的政策导向,鼓励应用及开发类医药科技项目以专利、产品报告等作为评价手段。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市级医疗机构的科研和人才培养经费支出。

    三、关于您提出的“支持人事薪酬制度”的建议。公立医院的性质首先是由政府承办,属于公益性机构,承担着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在人员配备、薪酬制度、岗位设置管理上国家既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同时又赋予公立医院高度的自主权。在人才招聘使用上,充分尊重医院意见,由医院结合实际制定招聘计划,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医院组织自主招聘,自主使用。在岗位设置管理上,对岗位类别设置、岗位等级设置、岗位比例控制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岗位比例的设置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和梯次配备。在人事薪酬制度上,落实“两个允许”,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普遍提高到全供事业单位的2.5-4倍,最高达到4.9倍,目前,市级医院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均能满足医院实际所能承受的绩效工资水平,对确需突破的,可以申请调整重新核定。鼓励支持医院探索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

    (四)关于您提出的“支持科研创新激励”的建议。市科技局将进一步落实好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科规〔2023〕4号)等文件及相应的配套政策。通过一系列政策的激励,带动市级医院科研能力建设,激发市级医院内在科研活力,有力推动市级医院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双提升。为有效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障碍难关,最大程度激发创新活力,市卫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郑卫〔2024〕25号),将逐步增加市属卫生单位绩效评价中科技创新相关指标的权重,不断推进将卫生技术人员人均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转化金额和人才培养成果等作为医院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支持医疗卫生单位尽快出台、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措施,不断挖掘创新发展潜力,夯实科技创新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保障。

    五、关于您提出的“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郑聚英才计划”,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科技局、市外办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外国专家及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郑科规〔2024〕2号),其中中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鼓励我市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工农业生产等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公共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3-10万元资助。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快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拟实施“三个100”计划,其中包括每年遴选资助100名杰出青年人才赴国(境)外中长期培训,旨在培养青年医学人才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掌握医学领域世界前沿技术,推动医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学科技创新高质量、国际化发展。下一步将鼓励、支持市属医院积极申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经与市外办沟通,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可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外组〔2016〕2号)执行,不受批次及时间限制。

    六、关于您提出的“支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的建议。2024年,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2024年郑州市引进外国专家及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引进外国人才与智力,提高相关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其中设有外国专家工作室项目、高端外国专家技术合作项目、外籍高层次人才国际化交流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项目等,多维度加强我市学术交流建设,营造有利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大环境。根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细则》(郑卫〔2021〕18号),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郑聚英才”计划,2023年我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80个。坚持筑巢引凤、引培并举,拓展合作模式,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合作力度,在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国内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注入强劲支撑全面提升提升我市医疗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2023年10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征集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相关领域立项建议的通知》,组织郑州市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特色,认真撰写立项建议书,市卫健委审核把关后将项目推荐上去,积极推动我市医学科研人员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研究。2023年12月,根据《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2023年度定向委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卫科教专项便函〔2023〕183号),积极动员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全力支持我市科研项目层次和质量稳步提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我市医院科研建设并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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