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合规使用,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319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核查规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269号)要求,决定开展企业2023 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要求,将补贴资金按照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用途合规使用,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作用,确保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核查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5507家企业,其中补贴金额20万元以上的全部核查,对其余享受补贴企业抽查不得少于100 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四、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直接赴企业进行核查,采取收集材料,线上核查的方式开展,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五、核查材料
1、企业填写《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明细表》(word版与PDF加盖章版一同报送),说明资金用途,并附上佐证材料(PDF加章版)。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承诺书》(PDF加章)。
报送邮箱:zzgxqsbzx@126.com
联系电话:0371-67119017
六、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核查材料,对参保单位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失业待遇的,将按照郑州市关于打击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