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精神,依据《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高层次人才认定用人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

二、申报范围

符合《细则》中A、B、C、D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且属于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所在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或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

(二)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在两年以内。

(三)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自申报之日开始计算),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在郑州市纳税6个月(含)以上,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含技术入股和间接入股)。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列入认定范围。

(四)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次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中,“人才年龄”以2024年1月1日为准推算;“新引进高端人才到郑州工作时间须在两年以内,新培养高端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业绩的时间须在两年以内”以2021年9月13日至申报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由用人单位向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其他类别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通过对照标准认定、专家评审认定、举荐制认定和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四种方式进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对照标准认定、专家评审认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举荐制和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采取线下认定方式(用人单位自主认定的单位名单及自主认定名额,由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一)线上申报程序

高层次人才线上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用人单位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首页(https://zz.hnzwfw.gov.cn)——创新服务——郑州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认定模块进行填报,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电子材料初审。各主管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提交市人社局电子复审。

3. 电子材料复审。市人社局对电子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人才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各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4. 汇总上报。各主管部门对复审通过人员各项资格进行审核并查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至市人社局。

5. 确定。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分类组织认定,确定高层次人才人选及层次,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备案后,颁发《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采取分散、个别方式,向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反馈认定结果。

须报送材料及要求:

1. 申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内容参考申报系统,电子材料提交系统审核,电子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纸质材料至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申报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3)符合认定标准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个人任职收入佐证材料等;上述佐证材料属外文的需附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提供的翻译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4)个人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上年度6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容缺办理)。

(5)属个人创办企业的,提供企业股权证明和企业(申报人)持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等)信息。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两年内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完税证明(可容缺办理)。

(二)线下申报程序

举荐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通过线下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分别见《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举荐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67996919  杨老师61300821

邮    箱:zzgxqrcb @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管委会北一楼组织人事部A103室。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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