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作出关于河南辣佰川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4-46936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关键词:审批意见公示
  • 成文日期:2024-12-19
  • 发布日期:2024-12-1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作出关于河南辣佰川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河南辣佰川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辣佰川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辣佰川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辛店工业区 28号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辣佰川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辛店工业区28号。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办公用房等合计1600m2,主要设备包括自动炒锅、万能斩拌机、保温罐、灌装机等。主要工艺流程为预处理-配料-熬制-灌装-冷却-包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废气:熬制工序废气收集后经 “机械过滤 高效油烟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同时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自动炒锅设置低氮燃烧器,熬制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A级企业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除臭植物液)”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生鲜原料清洗废水、辣椒预煮废水、设备及容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除臭喷淋塔废水、员工工作服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10m 3 /d,处理工艺为“格栅 隔油池 调节池 气浮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缺氧池 好氧池 沉淀池)”,处理后尾水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同由市政管网排入新郑市辛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郑市辛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项目废包装由废旧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油烟处理产生的废油以及不合格产品交由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以及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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