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大代表刘荃:
您提出的关于“从严惩戒恶意信访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建议第1条内容“加大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的答复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以来,全市信访系统上下在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开展常态化宣传,并借助公交车体、出租车顶灯、公交站牌、地铁电子屏等打造移动宣传窗口,播放宣传标语6000余万条次,累计发放宣传册、宣传页50余万张。尤其是,2024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郑州市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相结合,积极广泛宣传动员,集中印刷3000册工作指南和手册,2万套《信访工作条例》、智慧信访平台主题宣传扑克牌,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见行见效。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基层、进社区、进万家。5月份《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郑州市信访局在郑州市碧沙岗公园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暨人民建议征集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设置人民建议征集箱、发放宣传资料及信访标识宣传品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深入宣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礼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为群众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基本原则、受理范围和办理程序,使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提出诉求。
二是在火车站、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等地周边投放公交站台广告,在地铁1号线郑州火车站、二七广场、紫荆山等人流密集换乘站点投放20个公交站台广告。协调省通管局发送宣传短信共计3300万条,进一步提升市民知晓率。
三是在市、县两级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门口、社区街道设置宣传点,通过宣传横幅、展板、电子屏、宣传页等载体,对《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进行广泛宣传,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四是联合市城运中心,编辑梳理广告宣传语、小视频、投诉二维码图片等资料,通过全市三级网格员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发送宣传语、小视频、投诉二维码等内容,积极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基层信访代办员队伍和基层网格员队伍,把宣传工作送上门,搭建释法平台,实现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对村镇、社区的有效覆盖。
二、关于对建议第2条内容“信访干部要提高办案技巧和能力”的答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以来,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信访工作条例培训课程。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以“树法治思维 强业务本领”为主题的信访工作法治化系列大讲堂活动。本次大讲堂系列活动将持续举办4期,采取线下讲座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同时,邀请省、市信访工作业务骨干,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我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成效、剖析问题、解答疑惑、凝聚共识,本级组织培训5场次,参训人数550人,辖区内各县(市、区)组织培训42场次,参训人数2646人。其中,郑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晓霞先后三次应邀分别到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中原区委政法委开展专题班授课。
通过多场次、高质量的培训,全市信访干部法治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将得到全面提高,也将有力提升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效能,广大信访干部将进一步强化“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也将为推进我市信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三、关于对建议第3条内容“启用信访终结机制”的答复
近几年来,我市在探索建立信访终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方面下了大功夫,针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一是建立专家听证评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等为成员的信访工作专家人才库,进一步完善听证评议办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听证。二是搭建信访终结事项审核机制。建立由事权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律师以及其他人员参加的“3 1 X”审核机制,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以及责任单位办理意见和化解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审核。三是完善终结事项后续管理机制。制定《郑州市已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后续衔接闭环管理办法》(试行),对依法终结备案事项,认定为缠访闹访的,不交办、不通报、不考核,从机制上破解信访事项“终而不结”的难题,主动担当为基层减负,构建信访秩序法治化,努力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关于对建议第4条内容“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无理上访户、恶意上访户的惩戒力度”的答复
我们建立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收集线索、规范移送。对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及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由公安机关及时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信访群众明白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依法处理结论的义务,自觉摒弃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行为。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