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 索引号:005252100/2025-00020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价格收费
  • 成文日期:2025-01-22
  • 发布日期:2025-02-05
  • 体裁:函
  • 文号:郑发改收费函〔2025〕9号
  • 关于同意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收费备案的报告》(郑品职院校字〔2025〕4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精神,同意你校按以下收费标准备案:

    一、学费

    (一)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与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等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

    (二)食品贮运与营销、烹饪工艺与营养、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学费12800元/生/学年。

    (三)中医养生保健、食品质量与安全、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学费13800元/生/学年。

    (四)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148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八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1300元/生/学年。

    此标准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收到本函后,应通过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有效期、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调整时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以往备案标准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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