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 拟作出 郑州市锦宇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 2万件配电柜箱体、1万件空调外壳迁建项目 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荥阳分局 拟对 郑州市锦宇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 2万件配电柜箱体、1万件空调外壳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8 月 1 4 日 - 2025 年 8 月 20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锦宇喷涂有限公司 | 郑州市锦宇喷涂有限公司年加工 2 万件配电柜箱体、 1 万件空调外壳迁建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商隐路与文博路交叉口向北 200m 路东 |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已建成厂院 2635.62m 2 ,进行本项目的建设。迁建后的产品及产能不变,仍为年加工 2 万件配电柜箱体、 1 万件空调外壳。 | 1 、 废气 : ①切割、焊接、打磨废气:项目设置有固定切割、焊接区域和工位,各切割、焊接工位上方设置有集气罩,工件焊接完成后直接在焊接工位上进行表面打磨处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②喷塑废气:项目喷粉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密闭(设置独立密闭的喷粉间),配套设置 2 套滤芯回收装置 1 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喷粉室颗粒物经“滤芯回收 覆膜袋式除尘器” 2 级回收处理后,统一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③烘干、固化废气:在固化廊道进出口外侧顶部分别设置半密闭罩(顶吸罩,左右两侧设置与门同高的垂帘)收集外溢气体,送至“水喷淋 除湿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切割、焊接、打磨和喷塑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中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限值 10mg/m 3 的要求。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 )表 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 〕 162 号)表面涂装行业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 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 A 级企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20 )其他炉窑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涉锅炉 / 炉窑绩效分级 A 级企业指标要求,燃气加热炉需满足 PM 、 SO 2 、 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 35 、 50mg/m 3 。 2 、 废水 : ①生产废水:设置 1 套处理能力为 5m 3 /d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 pH 调节池 气浮池 混凝反应池 斜板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院化粪池暂存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 噪声: 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噪声排放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 类标准。 4 、 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 边角料、金属屑、除尘灰(切割、焊接、打磨工序)、焊渣、废包装、废塑粉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塑粉)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废液及槽渣、污泥、废液压油、废油桶收集后危废间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相关要求。危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 0371 — 6 4619019
通讯地址: 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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