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5111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370/2026-00018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5-12-30
  • 发布日期:2025-12-31
  • 关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5111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素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大幅上升,截至2024年底,郑州市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380万辆。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科学制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

    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郑州市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暨停车配建指标研究(2023-2035年)》,对停车配建指标进行了专题研究。建筑物配建标准方面,适当提升中小户型配建标准,提高医院、公园等民生热点区域配建标准,适当降低核心区商业、办公等公建类建筑配建标准,新增改扩建建筑增配标准,弥补老旧区停车缺口;提升充电设施配建比例,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将停车配建指标研究内容纳入修订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于2024年12月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详细规划编制时,按照规划用地的用地类别、用地面积、建筑规模等条件,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进行指标控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在总平面图中明确停车位位置及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核实时,将停车配建标准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按照审批位置(面积)和数量进行核实,对发现建设工程存在未配建或未按许可要求配建的,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配置到位后方可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二、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布局公共停车场

    根据《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郑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郑州市的规划人口、空间结构、用地规模等“城市增量”发生较大变化,同时我市的静态交通治理、城市有机更新等“城市存量”优化提升正在推进,为更好的解决停车供需增量不均衡、停车资源时空利用不均衡问题,强化停车场用地控制,以改善停车难问题、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短板为导向,我局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郑州市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暨停车配建指标研究(2023-2035年)》,指导郑州市停车场规划建设, 改善郑州市静态交通环境,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至2035年,主城区总体布局公共停车场1395处,泊位数约37万个。该规划于2025年5月27日获市政府批复。

    三、近期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梳理工作

    我局组织梳理研究,通过分析主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并结合停车场专项规划,依据土地收储情况、地块建设条件(空地或两层以下建筑)等,共梳理出三环内、三四环之间重点区域公共停车场203处,泊位5.4万个,按照建设单位诉求有序推进控规编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全市资源规划工作的服务能力水平,积极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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