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拟对 河南鑫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00吨人造皂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1 月 4 日 - 2025 年 1 月 8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鑫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鑫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人造皂石建设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郑尧高速公路东、裕中电厂南侧、裕中路西侧、裕南大街北侧华亿绿色建材园 10 号 | 云喆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租赁河南颂源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M2 厂房 建 设年产 1500 吨人造皂石建设项目。项目生产工艺: 外购氧化镁粉、降粘剂等 - 搅拌 - 研磨 - 分散 - 分盘 - 蒸养 - 烘干 - 破碎 - 包装 - 成品 。主要设备:搅拌釜、蒸压釜、研磨机、破碎机、包装机等。 | 1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料水为制备纯水和蒸养工序蒸汽冷凝水,直接进入产品后在烘干工序耗散,烘干蒸汽冷凝水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高盐废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10m 3 )处理后依托河南颂源涂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30m 3 /d )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高盐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 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计量仓呼吸孔颗粒物、搅拌仓呼吸孔颗粒物、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筛分机呼吸孔颗粒物、成品仓呼吸孔颗粒物、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计量仓、搅拌仓呼吸废气经抽风管道( 16 个,集气效率 100% )收集后引入 1 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 99.5% ,风量 5000m 3 /h , TA001 ),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6.15mg/m 3 ,排放速率为 0.03075kg/h ;破碎、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和筛分机、成品仓呼吸废气经三面围挡 集气罩( 2 个,集气效率 85% )及抽风管道( 2 个,集气效率 100% )收集后,引入 1 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 99.5% ,风量 5000m 3 /h , TA002 ),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3.04mg/m 3 ,排放速率为 0.0152kg/h 。本项目含尘废气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120mg/m3 , 3.5kg/h ,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排放指标有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 10mg/m 3 的要求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 、噪声: 经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 2008 ) 3 类标准要求(昼间≤ 6 5 dB ( A )、夜间≤ 5 5 dB ( A )) 。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废包装袋,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 RO 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及设备日常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 。 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滤袋、废包装袋在厂区一般固废间( 10m 2 )暂存后定期外售;纯水机产生的废 RO 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由设备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 5m 2 )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二、 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 0371 — 6 9815620
通讯地址: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 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 东 厅 一 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