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6〕1号),现就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6〕5号)(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一)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市内六区申报程序

1.2026年4月8日前,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和市内六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工信部门。

申报企业按照“省通知”文件要求准备“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其中,申报10万元材料清单中第4条需提供材料:使用用电量指标申报的企业,提供电力部门盖章的《2025年-2026年分月用电量情况表》(见附件2);使用营业收入指标申报的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5年1-12月和2026年1-3月共15个月度),并填写《2025年-2026年分月营业收入情况表》(见附件3)。

申报20万元材料清单中第4条需提供材料:使用用电量指标申报的企业,提供电力部门盖章的《2025年-2026年分月用电量情况表》(见附件2)和税务部门盖章的2025年1季度和2026年1季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使用营业收入指标申报的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5年1-12月和2026年1-3月共15个月度),并填写《2025年-2026年分月营业收入情况表》(见附件3)。

2.2026年4月9日前,各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将资金申请文件和“省通知”文件要求的《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表》及《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上报一份)。

(二)六县(市)申报程序

1.六县(市)自行确定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2.2026年4月15日前,六县(市)工信部门将资金申请文件和“省通知”文件要求的《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表》及《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上报一份)。

(三)航空港区申报程序

航空港区按照“省通知”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活动,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知尽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企业申报业务指导和解释工作,同时认真核对企业银行账号和开户行等信息。

(三)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认定等工作,财政部门配合工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将本辖区应担负的部分奖励资金及时、足额上交省财政。对不按规定、逾期上交省财政的,省财政不再奖励。

郑州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89895079

邮       箱:zzgxjyxb@163.com

郑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67175635

附件:1.各区县(市)供电公司、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2.2025年-2026年分月用电量情况表

3.2025年-2026年分月营业收入情况表

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6〕5号)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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