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枫香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2 月 9 日 -2026 年 2 月 14 日 (5 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枫香街加油站建设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街与黄兰路交叉口西南角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4607 万元, 总占地面积 2344.07 平方米,建设为二级加油站,新设 4 座 30 立方 FF 双层罐( 3 汽 1 柴 ) ,油罐总容积 120 立方米,折合油罐总容积 105 立方米,新设 3 台 4 枪潜油泵加油机。 | 一、废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混合经园区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主要包括卸油、加油及油品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气, 项目安装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加油、油气处理),同时 配套 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 确保站区油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20 )表 3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 】 162 号)限值要求。 三、固废: 废 膜分离器、 罐底油泥清理前联系危废处置单位,即清即运,不在站内暂存;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柜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 类、 4 类标准。 | 不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3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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