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6〕3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推荐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

二、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及提交材料

详见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自行登录河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henan.gov.cn/2026/04-29/3347331.html查看)。

三、郑州市推荐申报要求

(一)同一技术合同仅限一家申报单位申报,不得多头、重复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同一技术合同由技术成果输出方和第三方同时申报的,取消所有相关申报单位本年度奖补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我省技术转移类奖补资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奖补资格并列入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申报单位自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依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

(五)推荐申报渠道。航空港区、高新区、各县(市)所辖单位由当地科技部门单独组织,直接推荐报送至省科技厅;其他开发区、区所辖单位由郑州市科技局推荐报送至省科技厅。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负责通知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六)通过郑州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请于2026年6月8日17:00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210房间,材料电子文档(申报材料PDF版,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每个申报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发至kjjcg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申报材料中提交的技术合同,请携带原件,现场核查后由申报单位带回。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咨询)86230355

2.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郑冠彬67180459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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