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做好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报送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做好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 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报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

请 区内 拟入规及规上制造企业 登录 智能制造评估评价服务平台( https://www.c3mep.cn ),于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年 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工作。

二、 2026 年度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

工信部门将 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服务平台 做好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对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水平 二级及以上,建成 6个以上智能应用场景,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的企业,原则上推荐为基础级智能工厂; 自评估水平 二级及以上,建成 10个以上智能应用场景,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的企业,原则上推荐为先进级智能工厂。

三、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 5月12日下午下班前分别将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附件1)、先进级智能工厂新增名单(附件3)汇总表WPS版和加盖公章PDF版文件报送至区工信办。

联系人:张振杰

联系方式: 0371-61318770

邮箱: gxqjfj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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