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6-00629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6-07-30
  • 发布日期:2026-07-3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改扩建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仁信路16号

    河南嘉德恒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在东院区内医疗综合楼负一层现有核医学科内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17 Lu 、 90 Y 及 229 Ra的使用,同时调整现有非密封放射痤物质 131 I 的用量,将核医学科现有甲癌病房3改为核素治疗病 房, 并依托东院区医疗综合楼三层现有DSA2手术室,在DSA引 导 下 , 在动脉中插入微小导管作为通道将固体微球的 90 Y药物或 99m Tc 药桥 输注至肿瘤 部位。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后,各辐射工作场所周围关注点周围剂量率均满足相应标准规范要求;各机房评价范围内人员年有效剂量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职业人员 5mSv/a,公众人员 0.1mSv/a 的剂量约束值要求,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的要求。

    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气,建设单位利用现有放射性废气治理设施,排风管排至风井后直达屋顶,高出建筑楼顶排空,排风口均设置活性炭过滤装置,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及《关于核医学标准相关条款咨询的复函》(辐射函[2023]20 号)中相关要求。

    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建设单位利用现有放射性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在医疗综合楼负2层西北侧建设1座八级并联式的衰变池、外加一座沉淀池总容积为176.96m3(不含沉淀池),排入衰变池的废水满足涉及核素最长半衰期10倍及180d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及《关于核医学标准相关条款咨询的复函》(辐射函[2023]20号)中相关要求。

    针对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利用现有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含 99mTc 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 30 天,含 90Y、177Lu、223Ra 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其 10 倍半衰期﹐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α 表面污染小于 0.08Bq/cm2、β 表面污染小于 0.8Bq/cm2 的,可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不外排,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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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71—6 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

    附件
  •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医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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