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100/2026-00115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企业,阶梯,电价
  • 成文日期:2026-08-04
  • 发布日期:2026-08-07
  • 体裁:通知
  • 文号:郑发改价管〔2026〕255号
  • 关于2026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文件要求,依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核查结果,现将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河南永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双龙建材有限公司、新郑市恒发水泥厂、郑州顺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厂能耗超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基础上另加0.35元/kwh。

    二、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3家钢铁企业2025年全年处于停产状态。

    三、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四、涉及差别化电价的生产企业须严格执行用电加价,对以各种理由拒交加价电费的,各级供电主体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以上自2026年6月1日起追溯执行,同时《关于2025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郑发改价管〔2025〕175号)停止执行。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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