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附中郑州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 索引号:005252100/2026-00122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价格收费
  • 成文日期:2026-08-12
  • 发布日期:2026-08-19
  • 体裁:函
  • 文号:郑发改收费函〔2026〕50号
  • 关于清华附中郑州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清华附中郑州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校办发2026〔00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精神,依据《清华附中郑州学校(高中部)住宿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26〕18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将你校高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住宿费35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你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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