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6-0090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6-10-10
  • 发布日期:2026-10-1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 ( 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

    郑州同位素医药中心(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郑州轨道交通装备基地配套企业产业园)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拟在郑州同位素医药中心(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郑州轨道交通装备基地配套企业产业园 19#厂房)3 楼东北角预留车间位置新增一处放射性核素暂存库,用于临时存放公司订购未直接送至使用单位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货包形式),同时公司开展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销售业务。

    该 项目临时存放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建设内容包括建设 1 间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后文简称暂存库)及辅助功能场所(废物间、更衣检测去污间、检测间、退货间),贮存 14C、32P、35S、57Co、67Ga、89Sr、103Pd、111In、123I、125I、131I、 131Ba、 133Xe、 153Sm、 161Tb、 177Lu、 186Re、 192Ir、 201Tl、 204Tl、 227Th、241Am 共 22 种放射性核素。本项目暂存库只涉及非密封放射性核素货包的暂存,不涉及场所外运输、拆包、分装等工作。暂存库用于临时存放公司订购未直接送至使用单位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货包形式)。

    辐射安全措施 :

    1)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 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核素货包的卸货、转移和出入库操作等期间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和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在暂存库内喝水和进食,减少放射性表面沾污和吸入途径照射。同时,进入场所时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2)放射性核素暂存库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 ① 该 项目暂存库实行分区管理,监督区及控制区入口处张贴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分区标识。同时公司拟在地面醒目位置设置货物、工作人员的行走箭头标识,指示在工作场所的活动路径。②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 本项目拟在暂存库南侧防护门上(含暂存库与废物间之间及暂存库与检测间之间防护门)及退货间西侧的防护门上、更衣检测去污间及检测间南侧门上、更衣检测去污间与检测间之间防护门上均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同时在暂存库内部货架、铅箱,退货间货架,废物间铅废物桶上均表面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③固定式辐射监测仪 。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拟在暂存库、退货间及废物间设置固定式辐射监测仪,监测数据将实时显示于更衣检测去污间南侧外墙,以便工作人员及巡检人员随时掌握控制区内剂量率水平。此外,固定式辐射监测仪具备声光报警仪,当探头检测到剂量率超过设定阈值时,将立即启动声光报警。④监控系统 。 本项目共设置 6 处高清摄像头,暂存库对角设置(西北角、东南角各 1个),其他房间各设置 1 个,显示屏设置在更衣检测去污间南侧外墙,方便巡检人员巡视检查。⑤双人双锁及门禁系统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南侧防护门及退货间西侧防护门均设置双人双锁,仅库管员及验收员两人同时在场时,方可开启大门,进入放射性核素暂存库。项目同时在更衣检测去污间南侧入口、检测间南侧入口设置门禁系统,只有授权人员方能打开,防止公众误入。项目工作场所防护门及其他普通防盗门均有自动闭门装置。⑥工作场所表面污染防护 。 公司在辐射工作区的地面采取易清洁、不易渗透的材料,地板和墙壁接缝采用无缝隙设计。同时在更衣检测去污间放置一台α、β表面沾污仪,人员经检测合格后出场所。⑦红外报警装置 。 公司拟在放射性物品暂存库南侧防护门及退货间西侧防护门上方设置红外入侵报警系统,报警红灯设置在防护门上方,报警红灯带鸣叫功能,开门时报警。⑧通风系统 。 本项目工作场所内设置 1 套独立的排风系统,排风出口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⑨监测设备项目工作场所拟配备α、β表面沾污仪 1 台,X-γ辐射剂量率仪 1 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2 台,并为工作人员每人配备 1 个个人剂量计(库管员(养护员)等近距离接触货包工作人员增加手部剂量计配备)。⑩应急去污用品 。 项目工作场所拟配备应急及去污用品多套(放置于更衣检测去污间),主要包括一次性防水手套、气溶胶防护口罩、安全眼镜、防水工作服、胶鞋、去污剂;小刷子、一次性毛巾或吸水纸、毡头标记笔(水溶性油墨)、不同大小的塑料袋、酒精湿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胶带、标签、不透水的塑料布、一次性镊子、铅防护衣(2 套,0.5mmPb)、铅手套(2 副,0.025mmPb)等。此外,本项目在更衣检测去污间设置一套洗手池(洗手池上方水箱供水),洗手池下方设置铅屏蔽废液暂存桶(10mmPb,容量约 50L,桶上张贴电离辐射标志)。项目废物间内放置铅废物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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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71—6 718989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

    附件
  •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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