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09-10-13 | |
发文字号 | 周政〔2009〕63号 | 发布日期 | 2009-12-03 |
周口市人民政府周口军分区
关于做好进藏进疆边远地区兵员征集工作的
通知
周政〔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
为圆满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赋予我市的进藏、进疆边远地区兵员征集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对进藏、进疆边远地区兵员征集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教育广大应征青年牢固树立戍边卫国、以苦为荣的思想,切实端正入伍动机,自觉服从祖国挑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及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进藏、进疆边远地区兵员征集工作的重要性。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征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新兵按时起运,保证不折不扣地完成进藏、进疆边远地区兵员征集任务。
三、落实优惠政策。为充分调动应征青年进藏、进疆边远地区服役的积极性,增强戍边卫国的责任感,为保证进藏、进疆边远地区兵员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对今冬征集到西藏、新疆边远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在原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到5000元,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城镇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优先安置工作。
四、确保新兵质量。各单位要针对西藏、新疆边远地区地理位置特殊、条件艰苦的特点,严格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确保每一个进藏、进疆边远地区新兵政治可靠、思想纯洁、身体合格,为支持驻西藏、新疆边远地区部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