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4-25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04-25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周政〔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服务活动成果,继续深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把企业服务作为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以推进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为核心,大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强化惠企政策落实,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意见,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得到加快培育,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小企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各级、各部门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20亿元,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达到220亿元,增长2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策创新,实现企业服务常态化。 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围绕企业服务出台的土地、环保、财税、金融、社保等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二是推动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和诉求,采取措施集中解决。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企业服务各项政策。三是完善企业服务相关制度。依托中国中小企业周口网,加快建设周口企业服务网,搭建企业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健全完善对市县两级重点服务企业的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企业服务热线下基层活动,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征集,每月深入县(市、区)和企业征集问题,扩大服务热线影响力,切实发挥企业服务热线在问题受理、协调解决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实行三级重点企业服务制度,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要求,市级重点抓好100户重点服务企业,着力扶优扶强。

(二)突出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发展。 一是加大特色园区建设力度,完善功能和服务体系。依据9行业47个特色产业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延伸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壮大核心企业”为目标,重点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吸引产业链的上下游项目,包括技术改造、研发平台等项目入驻,从而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基地。加大优势资源整合力度,依托骨干龙头企业,以产业整合发展为主线,培育重点优势企业,突出产业特色,拉长产业链条。同时,加快建设与产业配套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研发平台,增强园区承载功能。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实现园区的生产基地功能、形象展示功能、产品市场功能、技术创新功能和企业孵化功能,打造具有规模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二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围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工艺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改造提升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制定出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共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技术改造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发挥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资金对技术改造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土地、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推动生物医药、通信电缆、包装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规模,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产业规模,提高效益,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知名品牌和名牌企业。四是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以企业家协会为平台,以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为突破口,认真落实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节能环保相结合,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筹备两次大型承接产业转移和市情发布活动、开展好七个专题对接,为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搭建重要平台,不断提高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支持企业加强自身研发机构和创新能力建设,整合资源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组织市内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力争2011年新建5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家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六是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把推进兼并重组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

(三)构建服务平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继续坚持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个性问题。注重共性问题研究,集中解决企业在融资、要素保障、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创新融资模式,构建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推动,信用先行,分工协作,稳步实践,夯实基础,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打造由政府指导,集合担保公司、银行和企业三方资源的新型融资合作平台,促使银行信贷增加,担保公司效益扩大,企业发展提升,政府经济增长,实现“四方共赢”的目的。对资金需求大的重点企业和项目,以及企业科技创新、兼并重组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要专门协调。二是构建承接产业转移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对接合作机制,拓展对接合作的领域,着重引进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好项目、大项目。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加快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风险控制体系,为我市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支持。三是构建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平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重点保障100户市重点服务企业、市重点工业项目和中心城区企业用地需求。要通过争取更多的计划指标、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多渠道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程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体系,引导企业科学设计生产流程,优化厂房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四是构建要素保障服务平台。电煤供应上,协调铁路部门增加电煤运输计划,最大限度保障发电企业电煤供应。电力供应上,优化电力调度,科学安排限电计划,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电力平稳供应。油气供应上,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亿星天然气公司增加我市油气供应量,同时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满足企业油气需求。五是构建开拓市场服务平台。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推介、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引导企业及时跟踪把握市场消费趋势,掌握市场最新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继续做好产销对接工作,认真分析我市工业产业链及产品特点,重点抓好食品、纺织服装等上下游企业产品供需衔接,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推动市重点项目同市内工业产品的对接,积极向市内大型工程、基建项目推荐使用我市工业产品。六是构建企业用工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企业用工需求主动开展服务,积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收集,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劳动力市场形势,确定招工条件及合适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强化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对接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效率。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七是构建困难企业帮扶平台。健全困难企业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定期排查辖区内困难企业,分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脱困措施,实施对口帮扶,并将县(市、区)年度困难企业脱困数量作为企业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加大中小企业服务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推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整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落实中小企业创业、培训、融资、土地、信息化等优惠政策。重点抓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等政策的落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依托投资担保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素质提高和专业化发展,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等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设立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贷款贴息等。三是大力推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规划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托特色产业园区,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的合作,提高配套协作水平,减轻单个企业投资负担,实现降本增效,增强集群竞争力。市财政加大对中小企业培训的补助力度,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五)加强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减轻 企业负担。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探索制定微型企业初创时期取消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禁止开展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二是继续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 设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企业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线索,及时梳理和组织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各个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对涉企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制定和公开操作规程,实行行政审批透明化运行,提高审批效能。

(六)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督查机制。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巡视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制度,推动政策落实。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企业解决问题跟踪回访制度,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或答复。二是严格考核机制。制定企业服务考核细则,每年对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企业服务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大力表彰。

(七)加强企业服务办公室建设。 一是提高素质。企业服务办公室要加强人员配备,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协调、统筹职能。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企业服务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三是保障服务经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不少于90万元的专项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确保企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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