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4-09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2〕 21号 | 发布日期 | 2012-04-25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
指 导 意 见
周政 〔 2012〕 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参照省水利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水农〔2011〕84号),现就全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开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以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以县为主体的支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支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投资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支农项目资金整合,以市政府为主导,县级政府为主体,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打捆使用、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各做一盘菜,共成一桌席,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整合范围
在坚持中央、省级部门扶持政策不变,有关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使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农开、电力等部门的涉农资金(救灾资金和特殊用途的涉农资金除外)进行全面整合,发挥政府投资的最佳效益。重点整合以下各项涉农项目资金:
(一)水利部门资金:包括小农水重点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平原洼地治理等项目资金。
(二)农业部门资金:包括测土配方施肥、农村沼气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
(三)林业部门资金:包括农田防护林体系工程、防沙治沙工程、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城市防护林工程、林业生态县建设资金等。
(四)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资金:包括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项目资金等。
(五)发改部门资金:包括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项目资金等。
(六)国土部门资金:包括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等。
(七)电力部门资金:包括农田机井通电工程项目资金等。
(八)农办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等。
(九)农机部门资金: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土地深松作业补贴资金等。
(十)畜牧部门资金:包括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资金等。
(十一)环保部门资金: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等。
(十二)其他部门资金:包括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学校改造、农村卫生院、农家书屋、体育设施(包括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和“一场两台”农民健身工程)、农家超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持资金)、农村道路、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涉农资金。
三、整合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尤其要突出规划好高标准粮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等重点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市、县有关部门要坚持按照规划实施的需要编制项目,申报实施。要围绕规划和重点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以项目资金整合的实际成效,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和规划的实施,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建设资金瓶颈问题,确保整合效果看得见、摸得着。
(二)规范申报程序。由各县(市、区)每年将年度要实施的项目及投资区域打捆上报,经市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程序实施。
(三)加强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推行项目公示制,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坚持项目资金性质、项目资金用途、主管部门和检查验收标准“四个不变”。各级水利、财政、农办、发改等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及时掌握资金到位、使用、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要按照“既要整合、更要管理”的要求,加强整合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按照指定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准挤占、截留、挪用,避免出现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变相提高补助标准或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重大涉农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制度。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市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代市长岳文海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刘继标、副市长杨廷俊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以加强对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沟通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二)健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从涉农项目方案编制、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组织保障、舆论宣传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建立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制度。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情况实行绩效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进行通报,严格年度考核。对整合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整合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项目支持。对整合工作不力、整合成效差、擅自调整项目建设(使用)计划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建议上级部门及时调整取消相关项目,确保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对整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以宣传,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