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4-11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2〕 20号 | 发布日期 | 2012-04-25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周口电视台的通报
周政 〔 2012〕 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周口电视台创新宣传机制,丰富节目内容,提高宣传质量,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外宣工作质量明显提升,新闻宣传工作在全省发稿量连续三年居全省第四位,连续六年保持全省先进位次,树立了周口良好的对外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周口电视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周口电视台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继续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继续加大对外宣传报道的力度,努力开创全市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市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周口电视台为榜样,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