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扶残助残爱心企业 张楠周口市志愿助残阳光使者称号的决定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5-31
发文字号 周政 〔2012〕 30号 发布日期 2012-06-13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扶残助残爱心企业

张楠周口市志愿助残阳光使者称号的决定

周政 2012〕 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扶残助残不仅是一种美德,还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助残服务活动,残疾人事业得到稳定而快速的发展,广大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张楠先生,在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困难群体,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无偿捐款200万元。其善举,充分体现一个负责任企业的社会担当,全面诠释了张楠先生的大爱情怀,有力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极大地带动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理念,引导更多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扶残助残志愿服务工作中来,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残疾人,市政府决定,授予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扶残助残爱心企业”、张楠“周口市志愿助残阳光使者”称号。

希望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张楠先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各界要以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张楠先生为榜样,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让残疾人能和健全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为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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