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 小型饮食市场建设的意见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2-12-10
发文字号 周政〔2012〕68号 发布日期 2012-12-26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
小型饮食市场建设的意见 周政〔2012〕68号

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服务功能,控制马路市场,整治占道经营,规范交通秩序,方便市民生活,改善市容环境,现就市中心城区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小型饮食市场(以下简称“两小市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两小市场”建设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城区主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场化运作,从2013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市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30个基本满足市民生活需求的标准化“两小市场”。每年川汇区建成6个、市经济开发区和市东新区分别建成2个,实现市场布局合理、市场设施完善、经营管理规范、交易秩序良好、质量安全达标、服务便民利民的网络格局。从源头上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等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把“两小市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二)市区联动、协调服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的要求,形成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直部门协调服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因地制宜、多种途径推进原则。按照市中心城区布局规划要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建设、改造“两小市场”。

(四)便民利民、疏堵结合原则。坚持先建设后清退、先疏导后杜绝,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清退马路市场、街头交易摊点,逐步以“两小市场”取代街头交易摊点和马路市场。

三、建设标准

(一)选址布局。“两小市场”选址要依据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按居住区的面积、人口、辐射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在旧城、城中村改造和小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中,原则上按每1000米服务半径内、1万左右人口设置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两小市场”设施,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居民区未达到“两小市场”规划要求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规划要求改建、补建或配套设置“两小市场”,做到布局合理、全面覆盖,切实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2013年3月底前按照要求制定“两小市场”3年建设布局规划,并报市规划、商务部门备案。

(二)设计要求。“两小市场”作为公益性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要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进行建设,其中蔬菜区营业面积不低于市场总面积的60%。

(三)经营范围。小型菜市场经营业态主要为粮油、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饮食门店;小型饮食市场经营业态主要为便民早餐、中式快餐和风味快餐,要突出经营特色,引导发展主题餐厅和餐饮超市,着力发展特色餐饮,满足多样化需求。“两小市场”经营布局实行分区经营,市场设置标识明显的分区标牌,方便顾客识别;统一展台或货架,统一广告装饰,统一悬挂标牌。

(四)安全设施。“两小市场”要按照管理规范分行划市,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交易公平、环境整洁、标识统一”。

四、监督管理

(一)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两小市场”建成后不得变更经营用途;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必须在不低于原经营面积的前提下按照城市规划重新建设。

(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投资者负责“两小市场”的建设维护和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单位要强化“两小市场”内部管理,引导经营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人性化服务;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场检疫检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环保等其他管理制度,确保“两小市场”经营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三)整治优化“两小市场”周边环境。区政府(管委会)在“两小市场”建成营业后,要加大对“两小市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强化街道巡查管理,坚决取缔“两小市场”周边马路市场和经营摊点,切实维护“两小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四)加大“两小市场”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改扩建的“两小市场”项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待,各职能部门要简化各类审批手续和审批环节,减免相关税费征收,全方位支持“两小市场”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商务、规划和川汇区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市场发展、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中心城区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小型饮食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两小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市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审查确认“两小市场”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中的问题。

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要把“两小市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两小市场”建设。

(二)强化协调配合。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两小市场”规划和市政府每年确定的新建、改扩建“两小市场”的目标任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管理、既分工又协作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两小市场”建设。

1、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是“两小市场”建设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两小市场”的选址定点或改建场地、设施的确定;协调指导和解决“两小市场”建设过程中土地、资金、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整治维护“两小市场”周边环境,扶持“两小市场”健康启动运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两小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取缔“两小市场”周边同类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临时摊点和同类马路市场。

2、市商务局是“两小市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有关单位制定“两小市场”布局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初审“两小市场”建设项目;指导“两小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标准化菜市场和饮食市场政策资金支持。

3、市规划局负责将“两小市场”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并会同市商务局编制《周口市中心城区“两小市场”布局规划》。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批监管“两小市场”规划用地。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开发建设项目中的“两小市场”设置;负责“两小市场”相关建设手续办理;负责“两小市场”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备案。

6、市发展改革、市场发展、财政、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同配合,做好“两小市场”建设、运营的相关手续办理、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7、新闻单位要加大对“两小市场”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投资者、经营者积极参与“两小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共同推进中心城区“两小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将“两小市场”建设工作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对按照质量标准、工作进度、建设数量要求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市中心城区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小型饮食市场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市中心城区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小型饮食市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保仓(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武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樊兴领(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文峰(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李海涛(市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支利民(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喻龙海(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胡兆群(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学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博(市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洪义(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陈心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彦彬(市工商局副局长)

苑世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剑峰(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文成(市环保局调研员)

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尚峰(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李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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