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3-01-09 | |
发文字号 | 周政〔2013〕2号 | 发布日期 | 2013-01-22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周政〔2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市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为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结合《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周办〔2013〕2号),现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抢抓机遇、持续求进、又快又好”的工作基调,制定出具体措施,建立台账,明确节点,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强化项目带动战略,持续壮大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1.抓好以“双十五工程”为核心的189个市级重点项目,总投资190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84.6亿元。加大去年新开工200个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由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全面完成漯阜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年内力争开通周口至温州、周口至乌鲁木齐、周口至上海的铁路旅客列车。
由漯阜铁路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川汇区、商水县、项城市、沈丘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快周口至郑州高速公路、周口至西华和周口至淮阳快速通道、周口通用机场、沙颍河和涡河航运开发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西华县、川汇区、扶沟县、淮阳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加快推进项城2×30万千瓦燃气热电厂建设。
由项城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5.积极推进2×60万千瓦燃煤电厂项目立项。
由商水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6.尽快开工建设禹州至亳州铁路(周口段)、中心城区水系改造工程。
由周口禹亳铁路建设指挥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川汇区、扶沟县、太康县、鹿邑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积极推进周口至项城快速通道、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升级改造等项目立项。继续配合省政府做好郑州经周口至合肥高铁项目的前期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川汇区、商水县、项城市、沈丘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围绕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挖掘周口优势资源,找准与国家和省战略规划对接点,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的大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扶持范围。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鼓励民间投资,积极招商引资,着力在现代农业、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社会事业等领域,再谋划储备推介一批带动能力强、投资规模大、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成长型、财源型项目,全力扩充项目总量,进一步形成大上项目、上大项目的热潮。
由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坚持部门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考评科学化,调动一切力量建设项目、服务项目。
由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进一步健全项目联席会议、重点项目领导分包、建设进度月通报等制度,继续采取现场办公、观摩点评、督查督导等办法,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由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全力保障土地、能源、资金等各类要素供给,加快实施进度,提升实施质量,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见效。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投资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持续加快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
13.继续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成高标准粮田150万亩以上。
由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启动连片农田综合开发,9县(市)各建一个3至5万亩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5.深入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10万亩。
由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6.加快推进引黄工程赵口灌区(二期)周口配套工程建设,启动周口枢纽灌区前期工作。
由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扶沟县、西华县、太康县、鹿邑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7.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150亿斤以上。
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8.以国家和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以益海、鲁花为龙头的食用油生产加工集群,以大用、福喜为龙头的禽业养殖加工集群,以景鹏、志元为龙头的生猪养殖加工集群,以莲花等为龙头的食品调味品加工集群,以金丝猴等为龙头的休闲食品加工集群,力争年内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集群。
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积极争取牧原集团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由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180个。
由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积极发展品牌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生产园区,力争新增“三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30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以上。
由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抓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新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23万亩,成品板生产能力达到46万立方米,实现林业产品生产规模化、品牌化、链条化。
由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3.扶持黄淮农产品大市场、万果园有机农产品深加工园、扶沟万里农产品市场及蔬菜交易物流园等骨干性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形成农产品仓储物流产业集群。
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发挥天存、地神等大型种业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保持主要农产品优良品种全覆盖。
由市农科院、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5.巩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成果,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水平。
由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由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稳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家以上。
由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8.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着力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60万亩。
由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9.认真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培训劳动力30万人以上。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改造农村公路220公里,新增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70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由市交通运输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1.开展扶贫开发“小康杯”竞赛,完成100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实现18.5万农村人口稳定脱贫。
由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2.继续做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由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突出工业主导作用,持续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
33.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食品加工企业快速壮大,拉长产业链条,推动食品工业优化升级。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4.利用“纺织产业转移重点城市”和“河南省制鞋产业出口基地”的政策优势,打造纺织服装专业园区,培植项城纺织、鸿闽纺织、凯鸿鞋业、宝昌鞋业等产业集群,提升竞争力。支持金丹乳酸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占据国际乳酸产业竞争制高点;鼓励引导辅仁、财鑫、新帅克等医药化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打造竞争优势。力争三大支柱产业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超过60%。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5.实施“巨人成长”工程,鼓励本地企业与国内外龙头企业、投资集团实施战略合作,年内培育1个产值超100亿元、5个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支持市30户重点企业和30户高成长性企业快速发展壮大,争取更多企业进入省“双百”企业行列。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6.重点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以富士康、凯旺电子等为主体,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扶持科信、阳光、久通等电缆光缆企业和奈安生物等新兴产业,突破关键性技术,完善产业配套,提高生产能力。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7.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技术支持与服务。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8.坚持走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规模化的路子,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产业,促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一县一集群、靠品牌提高竞争力的工业发展态势。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9.加快乡镇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意见,每个县(市)逐步规划建设3至5个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应显著的乡镇特色园区。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0.积极探索“总部在集聚区、乡镇有特色园、村组有加工点”的产业发展模式,形成“一乡一特色”的竞相发展格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1.依托周口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物流园区和商水产业集聚区4大平台,培育壮大食品加工、电力器材、纺织服装、饲料加工等产业。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川汇区、商水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负责落实
42.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工业发展基金导向作用,对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投资强度在每亩2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引导大个头、上档次的工业项目向中心城区落户,把中心城区建成周口工业的集聚高地、技术高地和创新高地。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3.建立中心城区工业运行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形成服务发展的快速反应和决策机制。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4.强化领导,出台政策,支持周口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45.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创新年”活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搭建生产要素保障、市场开拓、企业用工等服务平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6.加快100家后备企业上市步伐,促进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7.加强企业家队伍教育培养,拓展视野,提升境界,保持创业激情。发挥工商联、工信部门作用,建立企业家俱乐部,加强相互交流借鉴,促进竞相发展。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加强中心城区建设,持续加速城乡一体化步伐
48.完成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规划,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全覆盖,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
由市规划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9.按照复合城市理念,确定西华、淮阳、项城、商水“四个组团”城市的功能定位、产业分工,加速与中心城区融合发展。
由市规划局,西华县、淮阳县、项城市、商水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0.促进中心城区与商水县城资源共享、同城发展,加快实现八一路、五一路等道路及公共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由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川汇区、商水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1.支持郸城、鹿邑、沈丘、扶沟、太康“五个支撑”城市,立足自身优势,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由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郸城县、鹿邑县、沈丘县、扶沟县、太康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2.建成投用市中心医院综合门诊大楼和新火车站,加快推进汽车综合客运总站、新火车站广场及配套路网、南水北调(周口段)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220千伏城西输变电工程和丹尼斯城市综合体、家乐福商业综合体、10个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及小型餐饮市场,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由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周口供电公司、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3.开工建设中心城区12个天然气加气站。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4.启动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改造提升中州路和老城区供排水管网,实施一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更新一批公交和环卫车辆,新建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5.编制“智慧周口”建设规划,实施数字地理信息工程,促进“三网融合”,构建“数字城市”。
由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6.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市管理职能下沉。加大“两违”治理力度,开展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文明城和国家级园林城活动,改善中心城区“脏乱差”状况,提升城市品位。
由市编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7.完成周口新区战略规划编制,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
由市规划局,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8.建成投用文昌中学、市儿童医院和市农信社综合服务大楼等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完成7条道路建设。加快建设市行政中心、招商大厦、东外环路,开工建设天明五星级酒店、华耀商贸物流城及其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做好中心城区引黄调蓄工程立项和碧桂园城市综合体的洽谈引进工作,确保年内开工。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村信用联社,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9.全面推进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构成框架,引进产业,实现产城互动。
由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负责落实
60.力争通过一批项目的实施、配套工程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把周口新区打造成一个环境优美的新区、功能齐全的新区、特色鲜明的新区、充满魅力的新区。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1.加快县城和38个重点小城镇建设,实现扩容提质。每个县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县城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承接产业转移、人口集聚和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承载能力。
由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2.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农民工入户城镇制度,切实解决农民进城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
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3.加快西华红花镇、淮阳王店乡、沈丘石槽集乡3个试点建设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由市委农办,西华县、淮阳县、沈丘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4.乡镇政府所在地等区域,再启动建设2至3个规模适中、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新型农村社区。
由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6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由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6.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公共支出更多地向民生和基层倾斜。
由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7.加强金融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周口设立分支机构。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8.加强市综合投资有限公司等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提高投融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由市综合投资公司、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9.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36条及各项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领域,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0.力争今年全市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亿美元,利用省外资金380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3.7亿美元。
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1.深化“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和“承接产业转移突破年”活动,持续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区”。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50强等知名企业,突出招商重点,招大、招强、招品牌,力争引进投资超100亿元的产业项目1至3个、超50亿元的3至5个、10亿元以上的5至10个。
由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2.创新招商模式,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以商招商、商会招商和亲情招商,提高针对性和成功率。通过多种形式搭建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海西等经济区的对接平台,充分发挥现有落地企业的示范效应,吸引上下游关联企业来周口投资。加强与中国纺织、中国服装、中国皮革、中国食品等协会的沟通联络,拓宽招商渠道。
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3.力争在周口举办2至3次大型招商洽谈会。
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4.借鉴“飞地经济”经验,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形式。加快服务招商的“五个一”工程建设,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
由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5.加快“河南省制鞋产业出口基地”和“河南省食品调味品出口基地”建设,提高出口产品规模和质量。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6.规划建设海关监管区或出口加工区,着力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集群和出口基地。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周口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7.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短缺资源和原材料进口,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由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持续建设生态宜居周口
78.继续按照“四集一转”要求,提升产业集聚区综合带动能力和节约集约效应。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道路、环保、供电、公寓、仓储、培训等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集中土地指标、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重点支持投资强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保局、周口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9.继续抓好9大行业48个专业园区建设,注重产业配套,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0.力争年内每个产业集聚区新上1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一批亿元以上项目,完成各类投资58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00亿元。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1.积极组织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力争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0个以上。
由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培育和建设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0家,组建生物化工发酵、聚酯网、缸盖缸体、大马力拖拉机、压力容器制造、防水材料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由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申报专利。
由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4.深入实施质量立市战略,持续推进质量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带动工程建设,建成省级质检中心5个,新增省级名牌产品10个。
由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5.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端紧缺人才,为科技创新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6.加快“周口市现代农业研究开发(示范)基地”建设。
由市农科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7.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建设。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8.利用周口师范学院办学优势,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由周口师范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89.加快建设周口市职教中心和县(市)职教中心,年内每县(市)建成1所3000人以上规模的职教中心,全市建成22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
由市教育局、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0.扩大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海燕技工”品牌影响力,健全校企合作机制,促进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有效对接。
由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1.围绕建设“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物流、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商贸、餐饮、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会展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持续扩大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力争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占比达到75%。
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2.引进大型金融机构,年内确保1家大型商业银行落户周口。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93.鼓励周口银行达标升级,尽快建成现代化银行。
由周口银行、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94.完成1至2个县(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由市农村信用联社、市政府金融办,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5.改变金融机构存贷比较低的现状,力争存贷比提高到50%。
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96.稳定发展房地产业,增加大型社区、品牌社区比重。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7.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5%以上,河流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8.完善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2%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9.完成24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创建省级生态镇4个、生态村30个。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300天。
由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0.发展清洁能源,实现天然气管网县县通。
由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1.巩固“林业生态市”建设成果,抓好廊道绿化、防护林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等工程,完成造林面积7.7万亩,新发展苗木花卉3.4万亩。
由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2.加强城区公园、绿地、游园的生态建设和管护,实施河流水系绿化美化工程,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周口。
由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持续提升周口软实力
103.办好“市民文化大讲堂”,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
由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4.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和品牌战略,培养周口文化艺术创作队伍,不断推出新作、新人。
由市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5.办好“周末一元剧场”等文化活动,激发繁荣公益文化的内生动力。
由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6.建成周口广电演播中心和广播电视塔,完善市文化艺术中心内部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由市广播电视总台、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107.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市县两级22个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完成65个乡镇文化站、20个城镇社区文化中心配置任务,组织“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170场、送戏下乡2500场。
由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8.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文化执法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由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9.以周家口明清历史文化传承创新为核心,规划建设关帝庙文化休闲产业园区、沙颍河文化休闲风光带和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太昊陵、龙湖、淮阳古城为核心,规划建设淮阳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和伏羲文化研究基地;以老子文化为核心,规划建设鹿邑老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和老子文化研究基地。
由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川汇区、淮阳县、鹿邑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0.办好中原古韵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加强“太康道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挥书画、杂技传统产业优势,繁荣古玩书画市场和杂技文化。
由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1.启动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编制,挖掘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持续建设“一区三圣地”。加快打造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继续推进羲皇故都5A级景区、关帝庙4A级景区创建,不断提升我市旅游品位和吸引力。支持老子故里、袁世凯故居、叶氏庄园等一批旅游景区丰富旅游内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接待水平。
由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2.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办好太昊陵朝祖庙会、老子庙会等节会。创造条件,积极引进欢乐谷等大型娱乐投资集团,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有机结合,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
由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构建文明和谐周口
113.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7.52%。
由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4.新建城区小学12所、初中10所,改造校舍12万平方米。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标准化幼儿园251所,强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优质高中教育,支持高中品牌建设,打造省内外知名中学。
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5.有计划招聘补充教师3000人、特岗教师1100人。
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6.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车、校舍、饮食等安全管理。
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7.创新办学机制,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多措并举、下大力气解决多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入学难”、“大班额”、“无名校”、“生源外流”等问题,提升中心城区教育教学质量。
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8.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本千万工程”。
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119.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训帮助就业、援助扶持就业,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0.完成再就业培训2.1万人次,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1.加快区域卫生规划,推进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改造提升33所乡级医院,培训2807名乡村医生。
由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2.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中心城区新建1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各县(市)新建1所二级以上规模医院,扩大优质卫生资源总量。
由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3.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
由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4.优化计生服务,引导优生优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由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共同发展。
由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6.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顺畅衔接。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7.全面推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由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8.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9.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0.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02万套。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1.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健全社会管理服务网络。
由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2.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由市信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5.完善应急体系,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6.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关系和谐。
由市民族宗教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7.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快中心城区烈士陵园、城镇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实现殡葬改革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由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8.深化平安周口建设,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由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9.继续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支持驻周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由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0.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由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