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04-28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5〕 20号 | 发布日期 | 2015-05-07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周政 〔 2015〕 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强市战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和多功能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动产业升级,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周政〔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围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发提供相关服务的生产性服务行业,其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目前,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存在着观念陈旧、人才缺乏、规模偏小、实力不强、高端业态比重较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有效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短板”。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科学规划、优先开发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于抢占全省人力资源开发“制高点”,促进我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对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的需要,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面向市场需求,统筹推进,增强活力,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和运作地位。
——坚持科学布局与优化发展相结合。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结构,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态,拓展服务内容,全面推动产业向高端、高配置发展,提高产业效率,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
——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规范行业标准和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依法管理,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多功能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鼓励创新和提升服务相结合。强化科技支撑,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开发服务产品,加强技术合作,发挥科技创新“倍增器”作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的社会综合效率。
——坚持本地培育与外地引进相结合。大力培育发展市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专门人才,引进和集聚与我市产业结构配套的省内外知名企业和一流人才,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我市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我市由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规模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各项指标进入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先进行列。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300家。其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达到200家,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家以上,培育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和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家以上。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1000万元以上的10家。每个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培育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和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家以上,并积极打造年营业收入千万元或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产业规模倍增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2家,建成县(市、区)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10家,专业化和多元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传统支柱人力资源服务业改造升级成效明显,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
——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到2020年,从业人员总量达到5000人。其中,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比例达到100%,中、高级以上人才比例达到40%,引进或培养1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50名骨干人才。
——配置效能大幅提升。力争到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80%,在人才中的贡献率超过40%,逐步成为人才开发配置和社会充分就业的主渠道。
——市场体系规范有序。人力资源市场行业标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诚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市场体系开放、规范,充满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整体规模
1.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支持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发挥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重点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逐步提高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选省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比例。
2.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企业。大力开展区域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合作,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来周发展,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综合100强和服务业100强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大引进力度,允许这些优秀企业在我市独资经营,鼓励其与市内企业合资合作,合资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可放宽至70%。对新引进的知名企业以及这些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市政府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给予入驻资金补贴。以上各类引进企业享受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融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场地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鼓励兴办小微企业。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2011〕19号)精神, 积极扶持和鼓励创业人群创办人力资源服务小微企业,落实帮扶政策,引导规范发展。对开办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按政策提供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帮扶措施,同时,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提供项目推介、研发设计、场地租赁等配套服务,促使人力资源服务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高校毕业生创办人力资源服务小微企业的,纳入国家和本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二)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发展水平
1.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对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助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通过实施减免租金、贷款贴息和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区。在园区内集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体制和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力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统筹规划和项目推介,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配套集聚,产品、信息、人才共享,增强产业联动,促进产业融合。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打造产业发展综合平台,形成有利于企业良性竞争的产业发展格局。尽快开工建设周口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立足本地,辐射豫东、皖西、鲁西南,面向全国的人才集聚高地和人才服务平台,统一规划中心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方案,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提供示范引领作用。
2.推动产业创新发展。(1)深化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改革,正确界定公共服务与市场竞争业务,分离公益性项目和盈利性项目,逐步把盈利性项目推向市场,全面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业中的比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加快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和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2)推动服务创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一要大力开发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引导其调整服务项目结构,提供“专、精、深”的服务产品,满足不同需求。二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增值服务,扩大外包服务,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条趋于完整,并向纵深方向发展。三要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满足市场服务需求,通过精细化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实现业务的整合和服务的提升。(3)推进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各类产业园区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理论研究和产品研发机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新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加强技术集成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技术升级,通过自主研发的符合行业特色的管理信息系统,培育新热点,推出新亮点,向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个性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
3.大力开展中、高端服务。改变我市过去人力资源服务粗放、低端的发展模式,积极开展猎头、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管理和咨询、人力资源培训、高级人才寻访和开发、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新兴业态和产品。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使用人力资源服务产品,选择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培养与引进人才开发和培育项目。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与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等新型产业的对接和融合,重点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人才需求联动的服务产业链,拓宽服务领域,为重点行业发展和重点功能区建设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4.积极培育优秀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品牌顶层设计和研发,在我市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建立健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和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等级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平台,加大品牌创建推介力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重点(明星)服务业评比,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外设机构在外地争创服务优秀品牌。人力资源优秀品牌列入我市企业重点保护品牌名录。
5.加快培育服务产业链。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健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人力资源服务覆盖面和项目领域。加大社会化分工和市场培育力度,广泛开展人力资源对人的开发、设计、培训、配置、使用、流动等服务。丰富服务渠道和服务模式,拓展服务人群,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服务网链实现对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科学配置,使其与生产力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作用,产生更大的社会生产价值。2020年以前,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统一规范、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产业网链。
(三)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把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享受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同等待遇。积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研修培训,依托高校、知名公司,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强校企合作,鼓励市属大中专院校设置人力资源服务学科和专业,有针对性地培养行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服务领域的职业鉴定制度,每年要结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辅导,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力争每名从业人员3年内至少获得一次岗位培训机会,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进程。将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加大资金支持,加强项目落实。积极推进政府及其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网络体系。稳步推动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加强市场动态监控。培育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网络配置人力资源比例逐年提高。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人才测评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等,提供网上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和供求信息发布、人员招聘等服务,提升人力资源信息化服务水平和能力。可在高校和人员集中的车站、广场、集市等地方设立信息化终端,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天候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服务网络与社会招聘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五)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跨区域合作。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公平稳定、透明高效、监管有力、与国际、国内接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投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与省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交流合作,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外设立分支机构,实施我市人力资源“走出去”战略,参与区域间人才竞争与合作。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完善区域合作互助机制,建立友好城市群和黄淮地区人力资源多边合作平台,推动区域合作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政府职能部门每年要积极组织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用人单位对接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介会、人力资源服务座谈会、行业高峰论坛等活动,集中推介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特色产品,展示我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风采,为企业寻找优质、专业合作伙伴提供便捷渠道,为企业人才开发和配置提供合作平台和交流空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综合利用市促进服务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市创业引导资金,通过补助、奖励等方式,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职业介绍、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企业在岗职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免费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高校毕业生开办或参与人力资源服务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业补贴、项目扶持、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
2.拓宽投融资渠道。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探索信用担保等方式,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搭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平台,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身的造血功能。
3.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从实际出发,逐步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人力资源服务交给社会力量。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各项制度,向社会公布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对各类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使用要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4.实行特殊人才政策。鼓励离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团体的专业人才,通过兼职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并依法获取收入。允许工作年限满30年的公务员自愿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工作。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能引领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高层次人才,要在职称评定、职业资格鉴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并落实相关待遇。鼓励和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中高级人才,到国内外著名专业院校、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知名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研修和学习。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二)优化发展环境
1.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管理。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探索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基础术语、机构评价、服务规范、人员资质、服务技术在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日常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机构资质审批制度,疏导、整合、规范街头和路边自发式零星用工招聘行为,打击非法中介,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覆盖各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定期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推动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3.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协会。指导组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服务、自律、协调”的作用,建立行业交流合作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逐步形成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接政府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交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反映行业发展诉求,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协调工作,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组织推动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就业和服务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2.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大知名服务企业和品牌保护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服务业宣传力度,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广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贡献重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充分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3.加强落实和督导。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健全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发展幅度、产业规模、发展效益等列入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考核落实情况,对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