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5-20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6〕 49号 | 发布日期 | 2016-06-17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周政 〔2016〕 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推进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政府办公室等16个单位“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龙腾等26名同志“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把荣誉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新动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6年5月20日
附 件
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6个)
市政府办公室
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局
川汇区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广播电视台
周口报业传媒集团
周口师范学院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市文昌中学
市纺织路小学
市实验幼儿园
市博物馆
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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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个人(26人)
龙 腾 市政府办公室
刘鹏飞 市政府办公室
王 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翟惊涛 市财政局
王闯南 市文广新局
丁 颖 市公安局
王晋禹 市教育局
闫志新 市教育局
刘 华 市广播电视台
杜少华 周口报业传媒集团
杜发亮 川汇区政府办公室
赵永顺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李金春 川汇区教体局
王 伟 周口师范学院
张新安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朱贵华 市文昌中学
曹桂萍 市十八中
冯 莉 市莲花路小学
辛爱芳 市纺织路小学
王冉冉 市直幼儿园
孙秀英 市实验幼儿园
杜 冬 市二十三中
秦刘威 市博物馆
王辰皓 市儿童医院
马 静 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曹雪梅 豫东汽车场站有限公司周口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