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5-20
发文字号 周政 〔2016〕 49号 发布日期 2016-06-17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周政 〔2016〕 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推进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政府办公室等16个单位“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龙腾等26名同志“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把荣誉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新动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6年5月20日

附 件

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6个)

市政府办公室

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局

川汇区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广播电视台

周口报业传媒集团

周口师范学院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市文昌中学

市纺织路小学

市实验幼儿园

市博物馆

市儿童医院

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豫东汽车场站有限公司周口中心站

二、先进个人(26人)

龙  腾 市政府办公室

刘鹏飞 市政府办公室

王  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翟惊涛 市财政局

王闯南 市文广新局

丁  颖 市公安局

王晋禹 市教育局

闫志新 市教育局

刘  华 市广播电视台

杜少华 周口报业传媒集团

杜发亮 川汇区政府办公室

赵永顺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李金春 川汇区教体局

王  伟 周口师范学院

张新安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朱贵华 市文昌中学

曹桂萍 市十八中

冯  莉 市莲花路小学

辛爱芳 市纺织路小学

王冉冉 市直幼儿园

孙秀英 市实验幼儿园

杜  冬 市二十三中

秦刘威 市博物馆

王辰皓 市儿童医院

马  静 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曹雪梅 豫东汽车场站有限公司周口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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