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郸城一高、淮阳县公安局和刘成章等5人记功的决定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12-01
发文字号 周政 〔2016〕 64号 发布日期 2016-12-16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郸城一高、淮阳县公安局和刘成章等5人记功的决定

周政 〔2016〕 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教育工作特别是高中教育成绩显著,高考成绩在全省持续保持领先地位,本科上线人数、比率连年实现新突破,2016年又有94名学生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占全省的23.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郸城一高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郸城一高校长刘成章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扶沟高中校长何东林、太康一高校长沈世弘、淮阳中学校长高远征、淮阳一高校长王业生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鉴于淮阳县公安局连续三年圆满完成“羲皇古都朝祖会”安保任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淮阳县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荣誉是继续前行的动力。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工作,砥砺前行,为周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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