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和现场督导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绩效评价和现场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

根据周口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研究,现就开展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和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对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将对本次 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全市通报,作为今后各部门农田水利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改革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进展缓慢、达不到预期质量和效果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抓紧开展自评工作。各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 《周口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绩效评价表格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总结,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自评报告应包括改革工作的组织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改革成效评估、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等。相关证明材料要制定台帐,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等为准。自评资料档案要求真实完整,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2018年4月1日前,各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及 绩效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电子文档) 。邮箱:zksfgwjgk@126.com。

二、开展现场督导

(一)按照《周口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规定内容,结合各地工作开展和自评情况,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办公室成员单位将组成若干督导组,对 各县(市、区)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二)现场督导工作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827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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