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8-06 |
发文字号 | 周政〔2018〕25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17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县处级干部记功的决定
周政〔201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丁有亮等44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记功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2018年8月6日
附件
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共44人,均为时任职务)
丁有亮 市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万新胜 市人大常委会纪工委书记
马黎明 市委机要局局长
王 伟 扶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志法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志敏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支建伟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副主任
厉从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卢 明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国平 川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朱国恩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刘 炯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刘国庆 沈丘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昌宇 项城市委书记
刘淑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许永安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李 华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李向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全林 郸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庶泉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鹏启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何东华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迟 彦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建党 市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继林 市政府秘书长
张新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书生 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仲杰 市委巡察组组长
罗文阁 郸城县委书记
岳新坦 淮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孟庆武 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赵良辰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皇甫立新 沈丘县委书记
娄 辉 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玉层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郭 宇 沈丘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郭 峰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
郭志刚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崔卫国 郸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程若光 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雷 云 市统计局局长
翟水库 市委巡察组组长
魏新建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