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周科〔2017〕26号)和《周口科技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周科【2018】31号)》文件的要求,经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核、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党组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同意认定周口市农产品生物转化重点实验室等5家实验室为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请各主管部门进一步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好实验室建设工作。各新建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进一步凝练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强科研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自身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科研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提升全市产业技术水平,为实现精准脱贫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2018年度周口市重点实验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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