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2-16
发文字号 周政〔2019〕21号 发布日期 2019-12-23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

周政〔201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5月8日,项城市秣陵镇信德鞋材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集9个中队、55台消防车、226名指战员到场处置,参战指战员冒着高温、浓烟、有毒气体,连续奋战7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抢救厂区被困员工27人,保护财产价值1300余万元。2019年6月14日,郸城县润华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调集8个中队、43台消防车、208名指战员到场处置,参战指战员冒着厂房坍塌、油品爆炸、高温炙烤、毒气侵蚀等危险,历经5个多小时连续战斗,抢救疏散厂区员工12人,抢救财产价值200余万元,成功保护周边企业财产价值1500余万元。

在灭火战斗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大指战员敢于冲锋、勇于战斗、逆火而行,履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践行了“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谱写了一曲曲消防指战员赴汤蹈火、沥血为民的时代新篇章,树立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展现了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的精神风貌,赢得了全市各级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市消防救援支队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周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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