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26 |
发文字号 | 周政〔2019〕24号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 通知
周政〔201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26日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周口中心港集装箱业务,提高周口水运影响力和辐射力,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内河航运及加快物流业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规模有效扩大且高质量常态化运行,培育做大做强周口中心港和港口物流产业,为我市发展临港经济、建设中原港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条 专项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市财政局负责专项奖励资金的统筹管理、审核监督、预算控制。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负责专项奖励资金的 汇总、公示、申报、拨付 。
第二章 专项奖励资金的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专项奖励资金的奖励对象是在周口中心港履行统计义务、依法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的 以下 法人企业:
(一)已开辟且正常运行或新开辟内河集装箱航线(以下简称航线)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船代企业);
(二)组织集装箱货物选择内河水运运输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货代企业);
(三)开展集装箱业务的货源企业;
(四)打造自备箱用于周口中心港水运业务的企业;
(五)运营周口中心港集装箱吊装业务的港口企业;
(六)从事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的集卡车运输企业。
第五条 专项奖励资金的奖励标准和要求
(一) 开通集装箱航线船代企业奖励
1 . 自周口中心港至淮安港的始发班轮,每个往返航次给予275元/TEU(包括重空箱)奖励。本航线年度承运的内外贸集装箱进出口箱量 满 6000TEU的,除正常奖励外 ,另 一次性奖励500000元;
2 . 自周 口中心港至连云港(南京港等)的始发班轮,每个往返航次给予325元/TEU奖励。本航线年度承运的内外贸集装箱进出口箱量 满 6000TEU的,除正常奖励外 ,另 一次性奖励500000元;
3 . 自周口中心港至太仓港(南通港、杭州港等)的始发班轮,每个往返航次给予400元/TEU奖励。本航线年度承运的内外贸集装箱进出口箱量 满 6000TEU的,除正常奖励外 ,另 一次性奖励600000元。
以上航线要确保全年正常通航 ,且 每月不少于 4 个航次。新开通的其他航线 依 航线距离等因素参照执行。
(二)选择水路集装箱运输货源企业奖励
1 . 外贸 。 通过周口中心港的外贸满箱,给予货源企业 阶梯性奖励: 年度箱量在300TEU以下的,按100元/TEU奖励;300TEU至800TEU 的 ,按130元/TEU奖励;对800TEU以上的,按150元/TEU奖励。
2 . 内贸:通过周口中心港的内贸满箱,给予货源企业100元/TEU 奖励 。
(三)选择水路集装箱运输货代企业奖励
在周口中心港开展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货代企业,代理外贸集装箱的,按50元/TEU奖励;代理内贸集装箱的,按20元/TEU奖励。
(四)支持发展内河自备箱奖励
打造自备箱且用于周口中心港内河集装箱运输的企业,按 1000元/TEU奖励,每家企业最高 限额 300000元。
(五)支持江海河集装箱联运奖励
在沿江沿海港口与周口中心港之间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 “ 穿梭巴士 ” 航线,按500000元/条给予奖励。
(六)港口运营管理企业的奖励
在周口中心港吊装的集装箱业务,按50元/TEU奖励。
(七)集卡车运输企业的奖励
托运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的集卡车企业按以下标准奖励:
1. 单程运输距离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每公里 奖励 1元 。
2. 单程运输距离在50公里以上 , 100公里以下的,每公里 奖励 1.2元 。
3 . 单程运输距离在100公里以上 , 200公里以下的,每公里 奖励 1.5元 。
4 . 单程运输距离在200公里以上的,每公里 奖励 2元 。
以上运输距离只计算河南省内高速公路运输。
第三章 专项奖励资金的申报与核发
第六条 专项奖励资金原则上每季度申报核发一次,上季度的奖励资金于次季度的首月集中审核、拨付。
第七条 申请专项奖励资金的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船代企业)、内外贸进出口企业、货代企业、集卡车运输企业分别填报《周口 中心港 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式样附后,一式4份,市财政局、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各执1份, 市港 航 管理局 、周口海关按照业务管理范围各执1份),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 . 申请奖励的企业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向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报送奖励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进行 初审及汇总, 涉及当期航次的由 市港 航 管理局 核准 ; 涉及进出口外贸的由周口海关核准 。
2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于当月15日前完成核对及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填报《周口市集装箱水路运输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递交市财政局审核。
3 . 市财政局于当月25日前完成对当期申报的专项奖励资金的审核工作,并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在一周之内拨付至应补企业。
第八条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资料的企业, 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及市财政局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材料,也不 予 补发 奖励资金 。
第四章 专项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专项奖励资金的使用受市审计局的监督检查。各申报企业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取消奖励资格 , 追回奖励资金, 并 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及有 关 法律法规 追究 责任单位、 责任 人员 的 责任。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试行期三年。
附件: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 件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航运企业申请表
航运企业(船代企业)名称: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航程时间 | 合格班次(次)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港航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货主(外贸)申请表
货主企业名称(外贸):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外贸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周口 海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货主(内贸)申请表
货主企业名称(内贸):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内贸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周口 海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货代(外贸)申请表
货代企业名称(外贸):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外贸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周口 海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货代(内贸)申请表
货代企业名称(内贸):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内贸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周口 海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港口企业申请表
港口运营公司名称: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完成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港航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周口 海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集卡车企业申请表
集卡车运输企业名称: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行程 (始发—目的) | 运距 (公里) | 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港航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
自备箱企业申请表
自备箱企业名称: |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段 | 箱量(TEU) | 奖励标准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 | |||
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中心港运营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港口码头运营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港航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周口港区管委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