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森林城市共享美好家园 ——《周口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解读

为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2018〕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周口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心工作,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态需求为总目标,按照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和庭院花园化要求,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面推进森林周口建设,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花、草合理种植的城乡绿化体系,如期实现“创森”目标。

基本原则

创新机制,提质增效;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科学规划,彰显特色;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以人为本,尊重自然。

工作目标

森林网络。市域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县(市)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2平方米以上;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乡村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按照国家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建设农田林网;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森林健康。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提升,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60%以上;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划定生态红线,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生态福利。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公里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率达70%以上;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率达90%以上;每个村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公里以上;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生态文化。各县(市、区)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设立市树、市花;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组织管理。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规划编制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和奖补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创森”重点

以中心城区绿化为重点,着力抓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农田林网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优质经济林工程、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等七大工程。

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难得机遇,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渠道和财政贴息激励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企业自主运营等模式,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生态廊道绿化工程。提升高速铁路、铁路、高速公路、重要支流、国省县道等主要廊道绿化标准,高速铁路、铁路、高速公路建成每侧宽度不低于100米的防护林带;国道、省道、沙颍河、周口通往各县(市)公路两侧各绿化5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县乡道两侧各绿化3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农田林网工程。以建设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为重点,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进一步提高平原绿化水平,增强防风固沙和粮食生产能力。

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全市农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植绿增绿行动,切实抓好乡村周边、沟渠坑塘绿化,在乡镇和较大的村庄建设游园绿地。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小镇、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

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持续加强对现有湿地面积的保护,通过退化湿地恢复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优质经济林建设工程。加快发展优质林果产业,进一步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着力抓好优质经济林基地建设。

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种苗花卉产业,重点抓好西华县等特色花木基地建设。

实施步骤

组织启动阶段(2019年2月-2019年6月)

召开“创森”动员大会,成立“创森”领导小组,编制《周口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订《周口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根据“创森”规划,分解“创森”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22年4月)

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按照分解下达的各项任务,分阶段完成规划的各项工程项目和“创森”其他指标。市“创森”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技术标准,制定奖惩措施,持续做好“创森”工作的宣传,抓好“创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力争2022年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申报验收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2月)

在自查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验,根据初验结果,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创森”要求。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交验收申请,迎接考核验收。 记者 李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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