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周口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周财绩效〔2020〕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市级科技财政资金绩效自评评价工作,市科技局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范围
2018-2019 年度周口市市级12类科技后补助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众创空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进步奖、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特派员等,共计1020万元。
二、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 、第三方机构是咨询评价公司的,应具有市级以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业务经验;
2、第三方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的,2019、2020年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前10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优先;
3、具有充足的人员队伍保障。
三、购买服务内容
1. 协助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方机构应针对相关单位和科室选派工作人员,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填写绩效自评表(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科室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并汇总各项目单位自评表,交由并协助相应科室编写各类项目自评总结报告。
2.开展科技专项绩效评价。 第三方机构应围绕科技专项奖补资金,结合绩效目标表,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并征求业务科室意见,以现场考察为主要方式,全覆盖、全方位开展绩效佐证材料核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及专账管理情况核查,整理相关数据、分析评价指标,编制2021年度科技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有关要求
1. 有意向的单位请参考购买服务内容,拟定工作方案建议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绩效评价报价预算。
2. 参与询价单位请于2021年7月9日18:00前将工作方案建议书密封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纸质文件五份,电子版一份)。
3. 市科技局组织询价小组根据上报材料,综合打分评判确定年度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
联 系 人:张东
地址: 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商14楼1412室
联系电话:0394-8273571 / 18238935728
电子邮箱:18238935728 @163.com
附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建议书
2021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