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2021〕3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引领与产业集聚水平,不断推动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引领农业科技园区(基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并发挥好示范推广作用,促进县域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使园区(基地)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总体上按照《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周科[2015]37号)的要求进行组织申报、推荐。

    ( 一)由申报单位负责编写“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书”和“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总体规划”等有关材料。

( 二)县(市、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园区进行筛选、初审、现场考察、推荐,填写汇总表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市直相关单位直接申报,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附件3汇总表附到文件后)。

二、申报材料

1 、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书

2 、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总体规划

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推荐文件一式3份于2021年9月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

三、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市直相关单位不超过1家。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筛选出科技含量高、带贫能力强的园区(基地),各县(市、区)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填写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现场考察意见表并签署意见,无签署推荐意见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黄文文  徐朝华  联系电话:8273763

电子邮箱:sci2157024499@163.com

 

附件1: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书

附件2: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总体规划

附件3: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汇总表

附件4: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现场考察意见表

附件1-4.doc


                              

 

 

 

 

2021 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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