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09年度
科技成果申请、鉴定、登记工作程序
一、 时间要求: 1、申请鉴定时间截止于2008年12月1日。 2、鉴定工作于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过期不候。 二、 受理范围:1、已完成的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其他计划项目或计划外项目可按市级自选课题项目申请鉴定;2、其他符合成果申报条件的项目。 三、 提供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2、全套技术资料一套。 四、 成果登记:通过鉴定的项目及符合申报成果奖励条件的项目填报驻马店市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于2008年12月31日前到市科技局登记备案。 联系人:丁 峰(工业、卫生类)2835538 张宝福(农业、社发类)2814404 驻马店市科技局成果科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