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业2010年接收高、中、初级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

 1、《资格审查表》(花名册)经市职改办审查并签字盖章1份。2、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律原件,不得复印,并贴照片,填联系电话)一式3份。 4、《评审简表》正高和副高破格申报的各一式47份;副高正常申报的一式37份;中、初级各一式26份。同时,接收《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5、以县区或市直局委为单位,报送所属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2份。 6、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中、高级申报人员量化考核、综合评价的排序花名册1份。 7、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份。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8、正高、副高破格、中级破格等申报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9、年度考核登记表:正高、副高近五年各1份;中级近四年各1份;助理级近三年各1份。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各种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专业要求的最高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12、外语提交考试成绩通知书、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网上检索打印页。正高或副高、中级破格申报人员鉴定论文2篇;中级、副高正常申报人员鉴定论文1篇。 14、继续教育审验证明。 15、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16、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市工程系列职改办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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